【收緊查冊】記協指查冊無提供新聞採訪目的 記者有機會因查冊墮法網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0/26 11:06

最後更新: 2021/10/26 11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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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朗昇指查冊無提供新聞採訪目的,記者有機會因查冊負刑責。(資料圖片)

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昨日(26日)宣布,11月1日起,查冊人必須提供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。詳情即看【下一頁】

記協主席陳朗昇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,有關做法對記者工作有好大影響,現時查冊無提供新聞採訪為目的,只能選擇土地買賣或商業用途,令記者有機會因查冊被指涉及失實聲明或虛假文書。陳朗昇指在蔡玉玲案之後,業界都有擔心當進行有關報道,要負上法律責任,形容做法是將記者置於危險位置。

陳朗昇認為,以往查冊時只需提供姓名,要求較寬鬆,現時做法更易讓當局偵查查冊人的身分。陳朗昇指現時記協暫時未有機會與當局討論有關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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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李榮忠